2016年深圳龙岗区关于电机能效提升专项扶持资金申报,补贴单价最高不超过105元/千瓦
时间:2016-08-18 09:25:51
来源:世纪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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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深圳龙岗发展和改革局和我局联合印发的《龙岗区关于电机能效提升配套补贴管理的通知》(深龙经促〔2014〕31号)文件,我局组织开展2016年电机能效提升项目扶持申报工作,补贴单价最高不超过105元/千瓦。
各相关单位:
根据龙岗区发展和改革局和我局联合印发的《龙岗区关于电机能效提升配套补贴管理的通知》(深龙经促〔2014〕31号)文件,我局组织开展2016年电机能效提升项目扶持申报工作,投资额的21%给予扶持,补贴单价最高不超过105元/千瓦,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已获得深圳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的龙岗辖区的法人企业。
二、申请条件和标准
(一)申请对象为注册、纳税地在龙岗区的实施电机能效提升项目的法人企业。
(二)对于符合补贴范围、条件和相关要求的企业,补贴按其电机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的21%给予扶持,补贴单价最高不超过105元/千瓦。
(三)项目完工时间需在2014年6月10日之后。
(四)市级部门已下达安排资金文件的。
(五)单次申报补贴项目规模不低于200千瓦(新购置、更换、改造前电机总功率),投资不高于200万元;高于200万元的,可分批申报。
(六)参照《深圳市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建〔2012〕80号)和《深圳市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财建〔2011〕113号),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的电机更换或电机系统节能改造的,仍按原渠道向市发展和改革委申报。
三、申请项目类型
核准制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提交申请资料。企业在获得市级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文件5个工作日内须向区经促局提交以下资料:
1. 龙岗区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申请表(附件1);
2. 深圳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申报平台申请表(附件2);
3.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深圳市发改委、财政委下达电机能效提升项目资助计划的通知文件。
(二)主管部门审核:区经促局对已获得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的企业进行审核,将符合资格企业补贴汇总表函送区发改局。
(三)区联席会审定:区经促局将拟补贴项目呈报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审定。
(四)社会公示:由区财政局统一进行公示。
(五)下达计划:区发改局下达项目补贴资金计划,并由财政局将项目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
企业在获得区级电机能效提升计划的通知文件10个工作日内须向区经济循环办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拨付扶持资金的报告(附件3);
2.龙岗区经济与科技专项发展资金(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类)项目扶持资金拨付申请表(附件4)。
3.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该账户是区财政拨款账户,若有变更,请及时与区经济循环办联系);
五、其他事项
(一)企业最终获得的区专项补贴资金以区政府扶持资金管理联席会议审定金额为准。
(二)区经济促进局2016年5月11日印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电机能效提升专项扶持资金的通知》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三)书面材资料递交地点:
区经济促进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10楼1041室
区经济循环办:龙岗区文化中心B区二楼
(四)咨询联系人及电话:
区经济促进局:李宇 黄锐峻 28949270
区经济循环办:曾东丽 89558033
附件:1.龙岗区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申请表.docx
2. 深圳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申报平台申请表.docx
3. 申请拨付扶持资金的报告.docx
4. 龙岗区经济与科技专项发展资金(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类)项目扶持资金拨付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