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天价罚单”背后:难以打破的垄断?
时间:2017-06-16 12:06:16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2035
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指出,其对高通[微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后者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2013年中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被罚真是件糟心的事吗?

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消息指出,其对高通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后者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并处2013年中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尽管此次的“天价罚单”刷新了中国反垄断调查案件罚款金额的纪录,然而,对于一家年收入高达248.7亿美元的公司来说,区区10亿美元的罚款可以说是“杯水车薪”。

众所周知,高通是一个典型靠收取专利权许可费来盈利的公司,2013财年,高通收入高达248.7亿美元,其中78.8亿元来自于技术许可。与此同时,在其80亿美元的利润中,来自技术许可创造的利润占据了全部利润的七成左右。

因此,业内人士更为关注的则是,这一处罚到底在多大程度上撼动了高通原有的商业模式?又将如何影响国内手机厂商的利益格局?智谷公司的专利运营团队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就提出了如下的反问:发改委严惩高通真会成为国内手机厂商的利好消息吗?

值得注意的是,智谷的主要投资人包括小米,在智谷方面看来,“高通以前成功地把自己树立为CDMA生态系统的王者,本次因发改委的反垄断调查而不得已提出了貌似妥协的解决方案,方案的细节有诸多不明之处。高通是否真正诚实地‘自我认错’,国内手机厂商能否因此带来实际利益,这些都还是一个问号。”

表面的妥协:65%的收费基数不一定优惠

来自国家发改委政策研究室的消息显示,“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能够配合调查,主动提出了一揽子整改措施。这些整改措施针对高通对某些无线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其中第一项就是对为在我国境内使用而销售的手机,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

长期以来,高通饱受诟病的一个问题就是其专利费的收取方式,一般来说,专利费的收取应该都是以涉及专利部分作为计算比例的基数,但高通长期采用的模式却是“按照整机售价”来收取。

举例来说,两款采用高通同一芯片的手机,其中一款因为采用了更大的屏幕或者提高了摄像头的像素,整体售价提高了,那么它给高通授权费也就相应提高。

与此同时,据《IT时代周刊》报道,“任何厂商要做基于CDMA的系统与终端,都必须向高通购买技术。不仅如此,高通对加盟CDMA阵营的玩家创造性地设计了一整套延伸收费模式:向前延伸,终端厂商先得交一笔‘入门费’(百万级别),才有资格买芯片去做产品;向后延伸,厂商销售高通芯片做的终端产品,得按销售额(整机销售收入)缴纳3%~5%的提成费。”

在这种既有的商业模式之下,手机厂商即使购买的不是高通的芯片,而是使用了高通技术的其他厂商生产的芯片,比如联发科[微博]的芯片,那么手机厂商除了向联发科支付芯片购买费用之外,仍然需要向高通交纳手机零售价2%~5%的专利使用费。

这一模式的结果,一方面让高通稳坐利润钓鱼台,另一方面也让薄利的手机厂商不堪重负,在功能创新与成本控制方面犹豫不决。

事实上,承受这种“双重收费”桎梏的并不仅仅是手机厂商,对于通信运营商来说同样不可避免,比如中国移动[微博]由于不仅采购定制机,也要采购华为、中兴等设备商的设备,那就意味着,不得不间接付出两份专利费用。

在业界看来,高通正是凭借这种“双重收费”的高通专利吸金模式,一直稳坐3G时代收入金字塔顶端,同时构筑其在4G领域的专利布局优势。

表面上看,按照新的整改措施,按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收取专利许可费,将国内手机厂商的许可费计算基数降低了35%,似乎为厂商争取到了合理利益。

然而,这一整改却并未撼动到高通既有的“按整机收费”商业模式。

在智谷的专利运营团队看来,“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对许多中国手机厂商而言,整机批发净售价的65%与整机成本价几乎相近,而高通在与国际上某些大型厂商的许可费计算基数也是按整机成本价计算的。发改委的调查迫使高通以公平的‘FRAND’原则(即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平等对待我国厂商,在此条例上相当于把以前的高收费标准调整为高通可接受的最低标准。”

而这种结果与之前坊间传闻的“以芯片收费”的方式完全不同,因为如果按照后者,高通在中国的商业盈利模式将会彻底崩溃。而事实上,只要按整机收费的既定模式不发生改变,知识产权在结构设计上的复杂性就为高通继续保持专利许可上的高收费留下了充分的余地。

与此同时,高通汇聚了全球大量知识产权界的精英,甚至有人戏称在高通,律师比工程师还要多,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深谙法律技术之道的高通在新的调整措施之下并非无缝可钻。

“按之前的收费标准,高通会根据采购量给予厂商相应的专利许可费率折扣。然而整改措施没有明确的是,当采用65%的收费基数折扣之后,高通是否会继续提供与采购量挂钩的专利许可费率折扣政策。如果没有采购量的折扣政策,65%的新政策不一定会对大厂商产生任何优惠。”智谷专利运营团队告诉记者。

细节待定:放弃免费反向许可利益再评估

在高通的专利许可费商业模式之下,“反向授权”同样是其一项重要的获利模式。

所谓“反向授权”,指高通公司为了避免与其签订专利许可的下游厂商陷入过多专利诉讼的一个手段,比如A手机厂商用高通的芯片,就得把他们自己拥有的专利无偿反向许可给高通,高通的芯片卖给其他家手机生产商B时,B就不用再向原手机厂商支付专利费,A也不能就此告B侵权。

高通的“反向授权”之所以能在市场上大行其道,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因为高通在芯片知识产权方面的强势地位。数据显示,作为全球最大的芯片厂商,高通在3G和4G领域拥有1400多项手机专利,而且这些专利大都属于核心专利。

2013年二季度全球蜂窝基带芯片市场份额上,高通达到63%、联发科占13%、英特尔[微博]占据7%,位居第四的展讯和第五的博通所占的份额很少。而2013年第三季度,高通市场占比提升到66%,联发科有小幅下滑,为12%,英特尔保持7%不变。

因此,高通的芯片成为全球包括国内各大手机厂商无法逾越的“围墙”,也让高通这一多少带有“恃强凌弱”性质的“反向授权”模式畅通无阻。

显然,国家发改委对高通的整改措施,即“不要求我国被许可人将专利进行免费反向许可”无疑是希望高通放弃无偿的反向许可,并终结这一有失市场公平的模式。

的确,在业界看来,本条措施对于厂商,尤其是对华为、中兴等自身专利储备丰厚的国内厂商确实是一条利好消息。

一方面,至少从字面上看,国内厂商不必被迫将自身专利许可给高通,保存了可用于对抗业内其他竞争对手的专利武器,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另一方面,国内厂商可以在与高通的专利许可谈判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利储备进行反向许可,从而抵消一部分原先的单向许可比例。如果自身的专利数量、质量足够,甚至可以免费与高通进行专利交叉许可。

不过,智谷的专利运营团队也提醒表示,“一旦存在反向许可,无论是部分抵消还是交叉许可,这些反向许可的专利将不能再用于对抗那些已成为高通客户的业内竞争对手。”

“在以往高通的专利许可合同中通常会要求被许可人承诺不使用CDMA标准必要专利起诉高通的其他客户(covenant not to sue)。本次的措施中虽然高通放弃了免费反向许可,但并未明确提及取消上述条款。如果此条款不一并取消,中国手机厂商手中的CDMA标准必要专利价值将被严重削弱。”这也就意味着,这一单纯的整改措施并不能给国内手机厂商带来真正的利益。

更大的隐患:从公开垄断到暗中操纵?

在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中,发现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就是高通将标准必要专利与非标准必要专利进行捆绑许可。

因此,在高通公司配合调查所提出的整改措施中就包括了如下的内容,即“在进行无线标准必要专利许可时,不得没有正当理由搭售非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

不难看出,本条措施的初衷可能是通过标准专利与非标准专利的分离,让国内厂商不必为没有使用的非标准专利付费。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的消息中,对于高通的整改,发改委采用了如下的措辞,即“在反垄断调查过程中,高通公司能够配合调查,主动提出了一揽子整改措施。”这样的措辞,一方面暗示发改委给足了高通“面子”,另一方面,作为主动配合整改的一方,很难说不会为自己预留了退路或出口。

来自智谷的专利运营团队就表示,“进一步解读,我们认为该措施的实施有可能带来与初衷并不吻合的巨大潜在风险。”

“第一方面,高通有可能将原先一并许可的标准专利和非标准专利进行拆分,在不显着降低标准专利许可费用的情况下,将非标准专利再次收费。”

智谷方面认为,高通可以声称其在这些非标准专利领域并非处于垄断地位,因此不受到反垄断规则的管辖,而且此类非标准专利不在“FRAND”原则的约束下。这样算下来,国内厂商获得所有这些专利许可的总费用可能不降反升。

另一方面,“高通的标准必要专利集中在通信领域,为了推销其非标准专利,其有可能修改通信芯片与其他部件配合方面的设计,使其非标准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成为产品实现层面的最佳选择,这无疑是给手机厂商下了一个‘套儿’。”

这也就意味着,彼时的高通就会以“正当理由”迫使手机厂商选择接受这些非标准专利的许可。这种“正当理由的搭售”有可能让国内手机厂商损失更多,还不触犯发改委的整改措施。

与此同时,“高通还可能通过其他商业模式将这些非标准专利拆分出售,这些分散在不同专利权人手中的专利将对手机厂商形成潜在的风险。”

假设高通原先的整体专利许可包中包括5000件标准必要专利和15000件非必要专利,原先厂商获得的是20000件专利的整体许可(整体风险完全被规避)。现在高通的许可只包括其中的5000件标准必要专利,而将另外15000件分拆出售给其他100家公司,并有可能在出售过程中与这些公司签订收益分成的条款,这100家公司今后都将可能成为手机厂商的潜在威胁。

“这就相当于原先的行业王者受到政府的压制不得不收敛,但是通过培养了一大批小型傀儡公司代替他去收保护费。这些小公司更难以通过行政手段加以规范,反而增加了手机厂商的经营风险。”智谷方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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