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告法: 专利不能任性宣传
时间:2017-06-16 11:12:05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6960
从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规定了: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除了对明星代言作出新规定之外,对专利在广告中的应用也有明确规定。接下来7号网小知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新《广告法》中的规定,了解一下专利的正确使用方法。
  森碟代言了步步高点读机、kimi和老爸林志颖代言了途牛、王诗龄代言了伊利QQ星······众多童星代言广告刷屏电视和网络,萌得不行不行的。但从今以后,这些收买了各个年龄段粉丝“芳心”的童星将鲜有出现在广告中了。因为从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广告法》规定了: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代言。《广告法》实施20年来,首次修订,除了对明星代言作出新规定之外,对专利在广告中的应用也有明确规定。接下来7号网小知就带领大家一起来看看,新《广告法》中的规定,了解一下专利的正确使用方法。

  在广告中专利不可“任性用”

  广告的目的就是广而告之。商业广告尤其如此,极尽所能,将产品的差别优势表现出来,“刷新”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从而达到扩大经济效益的目的。专利,对企业而言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是广告可重点宣传的优势之一。

  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广告中,专利也不可“任性用”。根据新《广告法》第12条规定: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对此,7号网专家表示,专利是国家对发明人创造性活动的认可,在授予专利权之前,其权利具有不稳定性。若在广告中随意使用已经被撤销或无效的专利,是一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在广告中,标明专利产品、专利方法的专利号、专利种类,确保专利的有效性,使用还未授权的专利时,一定要标明“专利申请中”、“还未授权”等表明专利申请状态的词汇,这才是专利的正确使用方法。否则,一则虚假广告不仅仅引起消费者的反感,还会给企业形象抹黑,最终影响企业的经济收益。

  正确使用专利的其他方法

  专利除了可以用在广告中增加宣传效果之外,还有以下正确使用方法。

  首先,你可以学习高通,通过将大量芯片专利授权给其他手机厂商的方式,收取专利使用费,实现日进斗金的梦想;当然,你也可以效仿诺基亚,靠把专利卖给微软的方式,来弥补新兴智能手机兴盛而造成的损失;另外,还可以将专利这一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到银行做质押贷款,换取企业发展所需的资金;最后,拥有专利权也意味者享有独占权,可以像苹果那样拿起专利“大棒”打击竞争对手,占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值得一提的是,我国还出台了相关政策,规定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的企业可以得到高新企业的认证,享受一定金额的资助资金。

  了解完专利的正确使用方法,是不是心动了呢?想要申请专利了呢?7号网,作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知识产权科技服务云平台,致力于企业、个人的智慧财产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提供高质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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