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9-27 08:42:50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3724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有关要求,加强我市对高精尖人才的引进力度,我市将于2017年9月20日启动2017年度深圳市人才伯乐奖(下称“人才伯乐奖”)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有关要求,加强我市对高精尖人才的引进力度,我市将于2017年9月20日启动2017年度深圳市人才伯乐奖(下称“人才伯乐奖”)申领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才伯乐奖发放的对象


  从市外新引进人才的我市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我市新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或“孔雀计划”团队所在单位,可以申领“人才伯乐奖”。

  申请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我市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经营、纳税。


  二、人才伯乐奖发放的标准及方式


  每引进一名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奖励20万元;每引进一名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奖励10万元。每个新入选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团队或“孔雀计划”团队,奖励15万元。


  由符合我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可申请最高至200万元的奖励。


  “人才伯乐奖”原则上发放给引才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由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提出申请,奖金分配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人才伯乐奖发放的条件


  从市外新引进的人才,是指从市外(海外)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我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和B类人才。


  所引进人才应于2016年3月23日(含23日)之后引进,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或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每年须在深工作9个月以上)。地方级领军人才还应办理正式引进手续。


  人才团队包括2016年3月23日(含23日)之后入选的“孔雀计划”团队和我市申报且入选的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团队。


  每个人才和团队只能由一个单位申报(包括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申请),且只能申报一次;团队内的个人不能重复申报。


  四、人才伯乐奖发放的流程


  (一)申请


  申领“人才伯乐奖”需提交以下材料:

  1.《深圳市人才伯乐奖申领表》(见附件1)。

  2.《深圳市人才伯乐奖人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深圳市人才伯乐奖团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4.人才或团队的资格证明,深圳核发的无需提供。

  5.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

  6.用人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申报的,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证明,深圳核发的无需提供。

  7.人才的有效身份证明 (身份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以上材料中,第1-3项收原件(同时提交光盘电子版);第4-7项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由申请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申报时间和地点:符合条件的单位应于2017年9月20日至2017年11月30日的工作时间,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提交申请材料(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服务大厅17-18号窗口)。


  (二)受理审核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申请后,根据受理情况,分批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人才伯乐奖”发放条件进行审核。


  材料不齐备未通过审核的单位,可在申报期限内补齐材料后重新提交申请。审核发现不符合申领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直接取消该单位申领2017年度“人才伯乐奖”资格。


  (三)公示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在官方网站对拟发放“人才伯乐奖”单位名单及额度进行分批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并经核查属不符合申领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发放。


  (四)奖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照财务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申请单位属于市、区预算单位的,资金指标一次性下达所在单位;申请单位不属于市、区预算单位的,资金拨付到该单位的市财政专项资金银行监管账户。


  五、监督管理


  (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负责审核所引进人才的相关情况,市科技创新委负责审核人才团队的相关情况。


  (二)“人才伯乐奖”奖励资金由申请单位按相关资金管理规定使用,主要用于人才引进、培养等方面用途。市财政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对“人才伯乐奖”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套取“人才伯乐奖”资金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将根据有关规定追回骗取、套取资金,并将有关情况录入我市信用征信系统;该单位和个人5年内不得申领“人才伯乐奖”和其他财政补贴和资助资金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88127552、88128251。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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