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福利》——科技型企业,2018年别错过这些“福利政策”!
时间:2017-12-19 16:36:12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5159
【聚焦】政府发福利了!科技型企业不容错过!

前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明确了“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具体优惠政策如下:

1、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

2、形成无形资产,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那么,问题来了!

 

如何判定企业是否属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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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

 

背景:为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进一步推动创业创新,制定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一、企业申请条件

(一)在深圳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具体包括科技人员、研发投入、科技成果三类,满分100分!
    1. 科技人员指标(满分20分)。按科技人员数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20分) 
    B. 25%(含)-30%(16分) 
    C. 20%(含)-25%(12分) 
    D. 15%(含)-20%(8分) 
    E. 10%(含)-15%(4分) 
    F. 10%以下(0分) 
    2. 研发投入指标(满分50分)。企业从(1)、(2)两项指标中选择一个指标进行评分。 
    (1)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6%(含)以上(50分) 
    B. 5%(含)-6%(40分) 
    C. 4%(含)-5%(30分) 
    D. 3%(含)-4%(20分) 
    E. 2%(含)-3%(10分) 
    F. 2%以下(0分) 
    (2)按企业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总额的比例分档评价。 
    A. 30%(含)以上(50分) 
    B. 25%(含)-30%(40分) 
    C. 20%(含)-25%(30分) 
    D. 15%(含)-20%(20分) 
    E. 10%(含)-15%(10分) 
    F. 10%以下(0分) 
    3. 科技成果指标(满分30分)。按企业拥有的在有效期内的与主要产品(或服务)相关的知识产权类别和数量(知识产权应没有争议或纠纷)分档评价。 
    A. 1项及以上Ⅰ类知识产权(30分) 
    B. 4项及以上Ⅱ类知识产权(24分) 
    C. 3项Ⅱ类知识产权(18分) 
    D. 2项Ⅱ类知识产权(12分) 
    E. 1项Ⅱ类知识产权(6分) 
    F. 没有知识产权(0分)  

 

  • 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重磅条件

符合“企业申请条件”中第(一)~(四)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一)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二)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三)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二、评价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一)企业申请注册

企业对照《评价办法》的评价指标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条件的,可在“评价工作系统”上注册,在线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填写《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承诺书》。

并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上传,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应确保本人正常使用。

 

(二)注册信息审核

各区评价工作机构负责对《企业注册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文档进行形式审查,结果以邮件或短信形式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补正后再次提交。

 

(三)企业评价信息填报

注册成功的企业可进入“评价工作系统”,按要求在线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及上传相关证明文件。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四)企业自评

企业在线填报信息完成后,点击“自评”按钮进行自评。企业填报信息和证明文件齐全且自评结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可提交《信息表》,并应同时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原件。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五)形式审查

各区评价工作机构应通过“评价工作系统”对企业提交的《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三、时间要求

企业申请时间:2018年1月1日——2018年3月31日

公示和入库时间:2018年4月底

 

小七有话说

 

建议满足综上评价指标的企业,尽快将申请排上日程。只有把握住政策发展的东风,才可助力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除此之外,评价指标明确指出对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要求,相信深耕于知识产权多年的7号网,旨在为企业答疑解惑,助力企业拿政府福利政策拿到手软!

 

注:如若对上述内容有不明之处,可致电400-889-7080详询7号网客服!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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