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我市开展了2017年度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工作,经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确认深圳市红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等78家企业通过第二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准予换发新证。
特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办公室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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