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军民融合专项扶持
时间:2018-03-28 15:42:04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2392
认定资助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常年受理


  认定资助


常年受理。1月1日-8月31日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当年的项目。9月1日-12月31日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

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科技型企业获得过深圳市军民融合资金扶持的企业

1.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军民融合扶持申请表(电子版提交至邮箱子lg_jjcjj@longgang.gov.cn);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上年度国税、地税纳税证明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有本人签字);

5.企业荣誉证书、专利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6.企业获得上级部门认定的有关文件复印件;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二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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