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知识产权创造激励
时间:2018-04-16 15:32:16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4355
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资助福利


(1)获境外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除外)授权,激励金额2万元/国/项。


(2)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对其额外激励金额1万元/项。


(3)同一项专利获多个国家授权时,最多激励5个国家的授权,且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只激励1次。


(4)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2. 国内专利(包括港澳台)


(1)发明专利激励金额5000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激励金额2000元/项。


(3)同一单位或个人


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中国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世界五百强企业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3. 国外植物新品种


(1)获得国外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5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激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4. 国内植物新品种(包括港澳台)


(1)获得国内植物新品种权证书,激励金额3万元/件。


(2)同一单位或个人每年累计获得激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事后资助

   

常年受理(8月31日前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当年的项目。9月1日-12月31日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   

  

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知识产权创造激励:


(1)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具有龙岗区户籍的自然人;


在龙岗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二)申请激励的知识产权授权证书须为上一年获得

1、深圳市龙岗区科技计划知识产权奖项配套激励项目申请书(需2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apply.szsti.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3、营业执照(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4、税务登记证(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5、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6、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7、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8、深圳市扶持经费进账凭证或相关证明复印件(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与项目申报单位名称一致


事后资助

常年受理(8月31日前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当年的项目。9月1日-12月31日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 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办事窗口: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45分(节假日休息)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89239347"



分享到:

看知产资讯,找知产服务,提升客户价值

扫描二维码立即关注

©2014-2018 七号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5024104号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