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2018.04.18-2018.08.31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
(二)主营科技服务类型须为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科技咨询。
(三)科技服务收入应占其当年营业收入总额70%以上。
主要材料要求:
1、申请书(需5份原件,0份复印件,要求: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份原件,5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3、营业执照(需1份原件,5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需1份原件,5份复印件,要求:非事业单位提供,收复印件,验原件
5、上年度完税证明(需1份原件,5份复印件,要求:非事业单位提供,收复印件,验原件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1份原件,5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7、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需5份原件,0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原件
8、专职管理团队人员的学历、学位和职称复印件、社保清单(需1份原件,5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9、取得相关资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则提供)(需1份原件,5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10、众创服务平台建设专项审计报告(需1份原件,5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11、众创服务平台仪器设备清单(需5份原件,0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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