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2018.04.19-2018.08.31
申报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各级政府举办的创新创业比赛前三等次。
(三)获奖项目须以企业主体形式在获奖后半年内提出申请。
主要材料要求:
1、获奖企业激励申请书(需2份原件,1份复印件,要求: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3、营业执照(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4、税务登记证(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非事业单位提供。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5、上年度完税证明(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非事业单位提供。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单列科技服务收入)
7、获奖证书复印件(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8、申报赛事时提交的参赛资料(需1份原件,2份复印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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