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支持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若干政策
时间:2018-04-27 15:00:32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2841
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机遇,推动福田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宗旨]

为抢抓人工智能发展战略机遇,推动福田区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根据《深圳市福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本政策。

第二条( 支持对象]

本政策适用于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在福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业和人工智能基金管理公司。

第三条( 福田引导基金出资支持]

福田引导基金安排10亿元,按照《深圳市福田区政府投资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优先出资于在福田区注册的人工智能类子基金。

第四条[人工智能基金落户支持]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新注册或新迁入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人工智能金(非福田引导基金出资设立的子基金),按其首期实缴出资规模的1%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五条[基金项目招商支持]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等投资的人工智能企业新注册或新迁入福田的,按照基金实际投资的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

第六条[( 人工智能项目落户支持]

经区政府审核同意,由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创业投资等基金投资入股的新注册或新迁入人工智能企业,按基金投入资金的8%给予落户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 人工智能企业租赁支持]

研究建立福田区人工智能总部基地,按照限价租赁方式出租给人工智能类企业。人工智能类企业如果租用政府物业或社会物业,经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同意后,按照《华强上步片区产业空间供给侧改革专项政策》给予租赁支持。

第八条( 项目配套支持]

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专项资金支持的人工智能类企业,按其获得资金支持的50%给予配套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九条[人才引进支持]


对人工智能类企业优先配给人才住房。对人工智能博士研究生或人工智能副高级以上专业人才原则上均配给人才住房。

第十条[其他事项]

本政策支持项目不受企业上一年度在福田经济贡献的限制,不受同一企业年度支持总额的限制。企业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关于人工智能类企业的界定,参照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对特别重大的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提请福田区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研究审议。

第十一条[附则]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由福田区科技创新局负责解释。


分享到:
版权及免责声明

1,"七号网"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本网注明"来源:七号网"的,其版权均为深圳市七号网络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七号网"许可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七号网",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七号网" 未注明"来源:七号网“的文章、资料、资讯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来源:七号网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maob@centips.com,我们将及时处理。

看知产资讯,找知产服务,提升客户价值

扫描二维码立即关注

©2014-2018 七号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5024104号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