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2018.04.20-2018.10.25
申请条件:
(1)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实训协议》;
(2)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
(3)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实训基地才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实训补贴。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一年可多次申报。每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实训补贴,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6个月;
(4)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超1亿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1亿(含)以下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50万元。相关联的实训基地企业(含全资和控股股权关系)当年度合计资助额最高300万元。
申请材料:
(1)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资助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上年度和本年度至申报日上月国、地税纳税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事业单位除外;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承诺书;
(6)《实训人才基本信息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
(7)《人才实训协议》(加盖单位公章);
(8)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学生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人才实训总结表(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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