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领域
围绕贯彻“中国制造2025”、加快制造强省建设,按照创新引领的总体要求,重点支持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含磁浮)、工程
机械、新型轻合金材料、化工新材料、碳基材料、显示功能材料、先进陶瓷材料、先进硬质材料、基因技术及应用、先进储能材料
及电动汽车、新能源装备、IGBT 大功率器件、人工智能及传感器、自主可控计算机及信息安全、航空航天(含北斗)、中药、
空气治理技术及应用、装配式建筑、3D 打印及机器人、农业机械等20 个新兴优势产业链,集中转化一批发明专利技术,鼓励
构筑从专利到产品、从产品到产业的转化通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湖南制造业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核心竞争力。
二、申报条件
申报实施转化的专利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技术先进,创新程度高,实用性强,符合产业技术政策。
2.专利转化和产业化目标明确,市场前景好,产业带动性
强,关联性大;一年内能基本完成目标任务,能有效提高产品竞
争力、市场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3.专利属于企业自主研发,或省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转
让或许可本省企业转化的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4.专利为近三年内(2015年1 月1日以后)已获授权的单
件(或多件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
三、政策支持
(一)省经信委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项目评审,通过的项目列入“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进入全省技术创新项目库。
(二)对于实现了转化目标、进入了产业化实施阶段的专利项目,经验收合格,湖南省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予以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有关计划、专项和基金支持;择优给予发明专利年费补助;对其中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利,优先推荐申报湖南省专利奖。
(三)各市州经信委、知识产权局要加强项目的调度、监测、协调和服务,协调落实国家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金融等政
策,在知识产权、标准、质量品牌等方面重点扶持,做好项目的验收评价、奖励申报、推广应用等工作。
四、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主体为我省工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以自愿申报、限额推荐为原则。申报单位填报《“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资质,专利证书及其说明书、专利登记簿副本,专利转让或许可协议等),将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和电子文件交所在市州经信
委。每家企业限报1个项目。
2.各市州经信委会同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由市州经信委提出书面推荐意见并汇总。其中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郴州等各市申报的项目总数不超过10 个,其他各市州不超过8个。
各市州经信委于5月30 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及电子文件上报至省经信委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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