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第二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扶持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5-25 11:05:02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2997
符合条件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在同年度内只能申请相关产业发展政策规定的一项资金扶持,不得就同一事项申请两个(含)以上项目扶持;对同一企业的每年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500万元,对总部企业和高成长性企业每年最高扶持金额不超过其上年度形成新区地方财力总额。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鹏办规〔2017〕4号)及《深圳市大鹏新区关于加强科技研发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措施》(深鹏办规〔2017〕5号),现组织开展2018年第二批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相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因本年度部分申报表格修订,申报系统要做相应修改,部分扶持措施需暂缓申报。本次申报范围仅包括:科技研发项目资助、产学研合作扶持、医疗教育环保科研项目、高新技术企业扶持。

  

二、申报原则

  (一)申报主体的同一个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已获得同级政府立项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时间

  网上填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

  书面申报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6月7日。


  四、申报程序

  (一)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本次项目申报采用网上受理结合线下验证纸质材料的形式进行,网上申报端口为:http://113.105.69.184:8989/login.jsp。

  (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请申报主体在申报项目获得网上受理后(项目在“已受理的申报”栏中显示后打印),按各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打印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五、提示

  (一)申报主体须确认申报系统中申请材料的成功提交并已获得网上受理(项目在“已受理的申报”栏中显示后打印),2018年6月7日前打印提交纸质材料到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204,并携带附件证明材料原件供查验。

  (二)申报主体应认真核查,确保基础信息表中各数据之间的逻辑关系。

  (三)申报主体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数据进行核对)。

  (四)申报指南和附件内容请在申报网站下载查看。

  (五)科技研发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医疗教育环保科研项目等需要进行专家评审的项目,下载附件5《大鹏新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回避承诺书》,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后作为附件材料提交。(六)联系人:科技创新与信息化科吴先生,联系电话:28333027,地址:大鹏新区葵涌金岭路1号新区管委会4号楼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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