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深圳市中小企业政府资助项目汇总(更至2018.05)
时间:2018-05-28 16:28:59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3597
中小企业近期可申报的政府资助项目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补贴


一、发放对象

 

(一)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后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2016年3月23日后经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二)工作经费。2016年3月23日后我市当选的两院院士和引进经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可作为申请人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二、补贴金额

 

(一)奖励补贴。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60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200万元;

 

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

 

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1次,每次发放最高金额分别如下: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为120万元;

 

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为60万元;

 

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40万元;

 

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才32万元。

 

(二)工作经费。

 

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100万元,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

 

三、申报时间:常年申报,分批受理

 

 

高新企业技术贴息授信

 

授信金额: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300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0万,最高额度可以授信2000万

 

授信期限:最长3年

 

还款方式:1.按月付息,到期还本。2.按月等额还本。3.按月等额还本息。4.随借随还(企业自选一种,单笔期限半年至一年)

 

授信对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或自主知识产权

 

基本要求:企业正常经营,营业额2000万以上

 

申报时间:常年申报,分批受理

 

 

“南山伯乐奖”人才引进单位奖励项目


一、资助内容

 

南山区新引进或推荐本单位人才入选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深圳市杰出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A类、海外高层次人才B类的单位,可申请“南山伯乐奖”奖励。

 

二、资助额度

 

(一)市外新引进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类人才,深圳市杰出人才的,每成功1人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

 

(二)市外新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创新长期类、创业人才类、外专千人类人才,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A类人才的,每成功1人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三)市外新引进国家“千人计划”创新短期类、“青年千人”类人才,“广东省珠江人才计划”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高层次B类人才的,每成功1人一次性给予5万元的奖励。

 

推荐本单位人才新入选上述标准人才计划的视同引进,每年度对同一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

 

三、申请时间

 

2018年5月4日——2018年10月25日

 

 

博士后设站单位项目资助

一、资助内容

 

南山区院士、博士后设站单位、创新实践基地可申请资助。

 

二、资助额度

 

支持各类院士工作站、博士后流动(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建设,对正常开展工作的一次性给予市级设站资助经费50%的配套资助。

 

三、申请时间

 

2018年5月4日——2018年10月25日

 

 

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


一、申请对象

 

(一)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

 

(二)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

 

(三)深圳市级及以上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研发中心(工程中心或技术中心)、公共技术平台、公共测试平台、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科技研发平台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四)深圳市科技创新“十大行动计划”入选项目;

 

(五)区级公共测试平台、区级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

 

(六)在新区已建成的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科研工作站等科研工作站;

 

(七)新区大型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3亿元以上)的内部研发机构。

 

二、申请金额

 

(一)对承担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技术研究基地)建设任务的新区企业,自国家认定之日起,连续三年,每年资助200万元;

 

(二)对2016年1月1日以后认定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按其用于新型研发机构的设备购置、场地装修、研发人员费用等实际支出的50%给予开办费补贴,单个机构补贴不超过500万元;对经新区管委会认定的、对新区产业发展具有重大辐射带动作用的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场地租金实际支出100%予以租金补贴,补贴面积上限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补贴年限为前3个年度;

 

(三)对新认定或新引进的市级以上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的,按照上级部门补助资金的50%予以一次性配套资助,其中:国家级最高为500万元,省级最高为300万元,市级最高为100万元;

 

(四)对深圳科技创新“十大行动计划”入选项目,给予深圳市资助金额50%、最高5000万元配套资助,并在项目空间、建设等方面给予“一事一议”专项支持;

 

(五)对建成区级公共测试平台的企事业单位,按建设投入的50%予以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六)对建成区级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的企事业单位,按建设投入的50%予以一次性资助,最高不超过80万元;

 

(七)对获批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科研机构的单位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建站补助;

 

(八)对大型工业企业设立内部研发机构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资助;

 

(九)对培育的区级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成功建成国家、省、市级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的,按本条第(三)项进行相应差额资助;对大型工业企业内部研发机构提升为区级以上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的,按本条第(三)、(五)、(六)项进行相应差额资助。

 

三、申请时间

 

2018年5月4日—2018年6月15日

 

 

2018年龙岗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


一、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课题组前三名成员中,有往年作为前三名成员列入区医疗卫生科技计划项目但未验收的,不予受理新申报项目。

 

2.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申请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且在同一年度内只能获得一次医疗卫生项目立项。

 

3.各医疗卫生单位需按申报条件和要求对本院申报的项目材料严格审核,对项目进行初选后集中申报。请各医疗卫生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提交申报项目推荐表,并确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申请单位意见及龙岗区卫生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二、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限: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28日

 

书面材料受理期限:2018年5月7日—2018年5月30日

 

 

2018年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一、申报条件

 

(一)在深圳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二)属于制造业或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其中,制造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0亿元;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

 

(三)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四)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五)具有建立实施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

 

(六)未被评为省级或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

 

二、申报时间

 

5月13日前准备电子版申报材料;收到邮件回复后,于5月21日前报送纸质版材料。

 

 

2018年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海洋产业扶持计划


一、支持领域

 

1.“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项目。

 

2.产业链关键环节提升项目。

 

3.产业服务体系项目。

 

4.市场准入项目。

 

二、申请金额

 

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

 

三、申请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4月28日至2018年5月28日18时。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6月5日17时。

 

 

深港创新圈项目


一、申请对象:具备深港创新圈项目申请条件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

 

二、申请金额:单个项目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助比例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资金的50%。

 

三、申报时间:


网上受理期:2018年04月26日—2018年06月15日(截止至18:00)


纸质材料受理期:2018年06月19日—2018年06月29日

 

 

2018年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


一、审批内容


市财政专项资金事前资助、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规定应当申请验收的项目。

 

二、审批数量及方式


市科技创新委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以会议审核、集中答辩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验收。其中,资助金额小于100万元的项目一般采取会议审核方式进行验收;资助金额大于等于100万元的项目一般采取集中答辩方式进行验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对研发场地有要求的项目,以及孔雀团队等资助金额大、要求高的项目一般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验收)。

 

三、申报时间


常年受理(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征集第十七届“深圳企业创新纪录”


一、申报条件


(一)凡依法注册的各种类型企业,均可申报。


(二)创新纪录申报内容以本企业科技创新项目为主,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或是本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商业模式创新等项目。

 

二、审定类别


(一)凡是企业经济技术指标居于深圳同行业最高水平者认定为“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居于全省最高水平者,认定为“深圳企业创新(广东)纪录”;居于全国最高水平者,认定为“深圳企业创新(中国)纪录”;居于全球细分领域最高水平者,认定为“深圳企业创新(国际)纪录”。


(二)以上分类纪录水平的认定均需依据相应的证实性资料。

 

三、申报时间


2018年3月27日—2018年8月31日

 

 

2018年南山区人才工作分项资金项目第一批申报


一、申请条件


【“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申请条件:


(1)项目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已发生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能源材料费、试验外协费、技术引进费、差旅费、会议费、知识产权保护费、管理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可申报资助;


(2)须在上级资助(包括国家或广东省或深圳市的资助)下达之后申报。


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实训基地项目


一、申请条件:


(1)实训学生需与实训基地签订《人才实训协议》;



(2)实训基地根据不同实习生的层次补贴标准需每月按时发放实训补贴;

(3)实训学生实习结束后,实训基地才可向区人力资源局申请实训补贴。每次申报不少于5人,一年可多次申报。每位实训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实训补贴,对每位学生的资助期限为3-6个月;

(4)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超1亿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100万元;实训基地企业上年度在南山纳税总额1亿(含)以下的,当年度实训补贴资助额最高50万元。相关联的实训基地企业(含全资和控股股权关系)当年度合计资助额最高300万元。

 

二、申请金额


最高1000万

 

三、申请时间


2018年4月20日-2018年10月25日

 

 

2018年光明新区第一批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扶持项目


一、申报条件


支持对象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新区依法注册并办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文化创意产业的企业和园区。


(2)在新区依法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或对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文化创意产业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组织。


(3)在新区范围内申请的,经过文化产业主管部门推荐并被市文博会组委会认定的文博会分会场和专项活动的申请企业。


(4)经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联席会议批准的其他资助对象。


本条件所列的文化创意产业企业是指文化创意产值(营业收入)占企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的51%以上的企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指文化创意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51%或文化创意总产值占园区企业总产值的51%以上的园区。上述第3、4条的,可适当放宽标准。

 

二、申报时间


2018年4月18日-2018年6月30日

 

三、申报金额


资助金额:最高1000万

 

 

2018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青年科技奖)


一、申请及受理


1、青年科技奖奖励的对象为在深圳工作,为建设国家创新城市做出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大影响的自然人。


2、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声誉。享有较高知名度。用于申请奖励的主要工作业绩是在深圳市完成;其产生的知识产权属于申请人或所在的深圳机构。


申请人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在国内外学术界产生一定影响;


(2)申请人是科技型创业企业的创立者,所在企业在技术和商业模式方面具有显著的创新性,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在行业中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或申请人是大中型科技企业的主要骨干,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了较大的作用,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方面做出重要贡献,并取得显著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交流、产学研合作、科技创业投资、科技管理等各类科技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较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二、授奖


1、青年科技奖授奖人数每年不超过8名,每名奖金50万


2、青年科技奖获得者由市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申报时间


2018年4月23日-2018年5月14日

 

 

龙岗区支持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专项

一、扶持范围


1.被评为上一年度“中国连锁百强”或“深圳连锁经营50强”的企业,企业应在获得相关认定的当年提出扶持申请;


2.新建成开业的商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


3.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自营连锁门店的连锁零售企业在龙岗区新开设的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分店,本条款适用注册地在深圳市的企业;


4.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零售企业;


5.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自营社区连锁超市的连锁零售企业在龙岗区新开设的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社区连锁超市;在深圳市已有5家以上品牌连锁门店的连锁餐饮企业,在龙岗区新开设的营业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自营连锁餐饮店,本条款适用注册地在深圳市的企业。

 

二、扶持标准


1.评得“中国连锁百强”的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评得“深圳连锁经营50强”的企业,按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奖励,最高30万元。


2.对新建成开业的商业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购物中心,在建成开业一年后,按购物中心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对购物中心运营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300万元。


3.连锁零售企业开设的分店是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法人企业,在分店项目开业一年后,按该分店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100万元;注册地在深圳市(非龙岗区)的,按该分店上一年度营业收入的0.5%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


4.对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长15%以上的零售企业,给予每家企业60万元奖励;零售企业超过上述增速的,每提高3个百分点再奖励20万元,每家企业全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5.连锁零售企业开设的社区连锁超市和连锁餐饮企业开设的社区连锁餐饮店,在开业一年后,按连锁店上一年度实际支付租金的20%比例给予连锁零售企业一次性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额最高为20万元。

 

三、申报时间


截止于2018年10月31日

 

 

深圳市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


一、申请条件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及市政府明确予以支持的项目单位。


(二)申请人拥有开展知识产权国内外维权及相关公共信息处理、分析等服务的资质和能力,有专职具有相关知识产权从业资质的工作人员,具备开展上述业务的能力和条件。


(三)申请人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已经建立内部的知识产权工作制度,有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有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建立了知识产权维权相关工作机制。


(四)申请人须承诺完成相关课题研究等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应是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二、资助标准


促进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金额,每个项目资助金额最高50万元,每个申请人每年度资助最高100万元。

 

三、申请时间


截止时间:2018年5月13日

 

 

深圳市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


一、支持方向及对象


支持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建设,支持对象为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示范区的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指定的具体实施单位。

 

二、支持标准


支持标准:受年度资金总额控制。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的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指定的具体实施单位),给予100万奖励;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申报单位(或申报单位指定的具体实施单位),给予100万奖励。

 

三、申报时间


截止时间:2018年12月31日

 

 

深圳市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资助


一、申请对象


(一)提供深圳企业在“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涉外知识产权维权真实案例,提供案例分析及维权指引。


(二)建立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新领域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及服务平台。


(三)开展大数据监测服务,为深圳企业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提供服务。


(四)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工作,提供电子证据收集与固化服务,为深圳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行政机关执法提供辅助服务。


(五)开展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设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工作站点,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联盟。


(六)建立商标权利人数据库,收集在中国境内拥有注册商标权(含深圳驰、著名商标)的国内外权利人的有效联系方式及相关商标权利信息,提供信息共享及动态更新服务,为深圳企业提供维权咨询服务。

 

二、申请金额


支持建立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机制,对开展知识产权大数据监测的企业,按监测项目实际支出费用给予资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三、申请时间


截止于2018年5月20日

 

 

2018年度技术改造投资补贴项目

一、支持方向


支持企业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

 

二、申报金额


项目资助采取事后资助制,按照不超过申报企业上年度(以发票时间为准)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最高1000万元。

 

三、申请时间


1.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至2018年5月15日17:00 (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


2.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4月16日9:00至2018年5月21日17:00(工作日)。

 

 

2018年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资助项目

一、申请对象


具备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申请条件的企业。

 

二、申请金额


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投入的10%左右进行补贴;最高1000万

 

三、申请时间


网上受理期:2018年05月03日—2018年06月03日(截止至18:00);


纸质材料受理期:2018年05月21日—2018年06月08日。

 

注:摘编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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