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宝安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深宝发[2016]6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人才优先发展,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现启动宝安区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
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配套资助。
二、申报条件
1、依据各项目申报条件要求,详见“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配套资助申报一览表”及“项目申请书”。
2、申请单位同一项目已获得过宝安区财政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材料
1、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公共服务事项)模块,根据各申报项目类别在线填报相应的申请书及材料。
2、请将申请书及所有书面申报材料按A4纸规格装订成册,双面打印和复印,并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
四、申报程序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
1、网上申报
受理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23日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公共服务事项)模块根据要申报的项目类别进行申报。企业在申报系统中注册企业账号并填写相关信息。
2、纸质材料受理
受理时间:2019年5月13日-5月24日
提交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具体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楼训练馆一楼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区公安分局出入境办证大厅对面)
网上申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带齐相关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在纸质材料受理期间到宝安区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材料,相关证件交复印件验原件。
附件:
附件1:2019年宝安区企事业单位设立的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配套资助补贴申报一览表.xlsx
附件2:院士(科学家、专家)工作站(室)配套资助申请书.docx
深圳市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2019年5月13日
(内容来源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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