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有关单位:
《白云区复工复产八条政策措施》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各牵头部门自本文印发之日起3日内负责出台具体实施细则,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径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
白云区复工复产八条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白云区除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的相关支持政策外,结合白云区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特制定以下八条政策措施,援助区内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复工复产。
一、加大金融支持
(一)加大融资担保支持力度。
支持白云金控加大融资担保力度,在疫情防控期间,提供不低于10亿元的专项融资担保额度,开通担保业务绿色通道,为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原则上执行担保费率不超过1.0%。(牵头单位:白云金控,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设立专项信贷资金。
支持白云民泰村镇银行设立2亿元专项信贷资金,用于白云区的疫情防控融资需要,特别是医疗设备和卫生耗材的核心生产企业融资需求,执行原有利率最高下调35%。开通信贷绿色通道,实现最快1天放款。(牵头单位:白云民泰村镇银行,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三)加大金融服务力度。
积极协调各类金融机构采取延期还贷、展期续贷、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简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详见相关金融机构扶持措施(见附件)。(牵头单位:白云金控,配合单位:区发展改革局)
二、奖励表现突出企业
(四)奖励应急保障企业。
对2020年2月10日前复工生产防护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测温仪等疫情防控应急保障物资的企业,组织其申请上级奖励,同时,白云区再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对在疫情期间保障“菜篮子”供应作出突出贡献的区内企业(含农民合作社),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区科工商信局、区财政局)
(五)奖励复工复产贡献突出的工业企业。
对2019年工业产值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5亿元、1亿元以上的工业骨干企业,2020年第一季度产值增速10%以上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统计局)
协助企业落实复工复产条件
(六)协调落实重点企业开工必需的体温测量计、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物资。
打通企业生产链,协调解决企业的用电、用水、原材料供应等生产要素方面困难,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能力。(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区水务局、白云供电局)
四、减轻企业负担
(七)减免物业租金。
对承租区属及下属镇街所属国有、集体资产类经营性物业的企业,免收2个月物业租金。(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配合单位:区直有关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区供销联社、各镇街)
对承租村社集体经营性物业的企业,推动村社免收1个月以上物业租金。(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对租用其他经营性物业的企业,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适当减免物业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牵头单位:区科工商信局,配合单位:各镇街)
执行物业租金减免政策单位要确保该项政策落实到终端承租企业。
(八)缓缴水电费用。
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企业,支持供水、供电部门采取水电费延期缴纳等措施,为企业减轻负担。(牵头单位:白云供电局、区水务局,配合单位:区科工商信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由白云区发展和改革局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内容来源于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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