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2-20 16:13:00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1998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用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有关部署,加大企业员工技能培训补贴力度,帮助企业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素质、稳定员工队伍,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深人社发〔2020〕6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疫情防控期企业职工适岗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形式

  企业组织员工免费参加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岗位技能培训、转岗转业培训等适岗培训,同时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健康卫生等通用职业素质贯穿培训过程。

  企业根据需求可通过“龙岗第一课学习平台”、自主建设互联网线上平台、微信公众号、APP或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培训服务平台开展员工线上培训,符合卫生防疫相关要求的复工企业也可组织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结合生产开展非聚集性线下实操培训。

  二、补贴标准

  线上培训每人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下同)30元,线下培训每人每学时50元。每人每年享受适岗培训补贴不超过1500元。

  三、申报时间

  2020年2月19日起,企业可向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提交培训计划备案(地址: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6楼605室;邮箱:lgqzyxlzx@lg.gov.cn)。目前,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正抓紧对业务申报系统进行改造,在系统未上线之前,各用工企业可按本通知要求先行采用纸质材料进行申报,待系统上线后,按业务程序补录信息。

  四、申领条件

  用工企业(不包括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和劳务派遣企业)申请员工适岗培训补贴时,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龙岗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经总部授权的企业分支机构;

  (二)正常经营且未被纳入本市失信企业名单;

  (三)与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员工属劳务派遣或人才租赁(人力资源服务外包)人员的,需在派遣/服务合同(协议)约定截止期限内。

  五、申请程序

  (一)备案培训计划

  企业登录深圳市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网上服务系统(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ostoss/loginPage.jsp,以下简称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单位账号,根据系统提示申报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

  1.培训项目按工种(岗位)进行申报;

  2.培训人数不超过企业员工总数的80%(以申报时企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或签订劳动合同人数计算);

  3.培训总学时不低于10学时;

  4.技能理论知识、实操课程(包括线上实训)、通用职业素质的培训课程应分类填报,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健康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学时不超过总学时的30%;

  5.开展线上培训的企业,线上培训平台应具备学员注册、签到、学习记录等功能,且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注:在系统上线之前采用纸质材料进行申报的,需提交附件1所有材料,盖章并扫描上传至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邮箱lgqzyxlzx@lg.gov.cn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在企业提交培训计划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备案,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并告知企业。

  (二)开展培训

  企业应在培训计划备案后3个月内完成培训,并于培训开班前3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服务系统,填报参加培训人员信息并提交备案。开班信息一经备案,企业不得修改参加培训人员。

  注:在系统上线之前采用纸质材料进行备案的,开班前需提交《企业适岗培训开班备案表》(附件2),盖章并扫描上传至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邮箱lgqzyxlzx@lg.gov.cn)

  企业应将培训计划、培训大纲、培训课件、参加培训人员名册及手机号码、授课教师名册及手机号码、学员培训记录材料(含线上培训数据)、培训成效、线上培训委托协议或合同、派遣或服务人员协议或合同等相关资料及时归档,建立培训台账,保存3年以上,以备核查,并根据需要提供线上培训平台企业培训数据查询权限。

  (三)申请补贴

  企业应在培训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登录网上服务系统,按实际参加培训员工人数和学时申请补贴。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补贴可分别申请。

  参加培训不足10学时的员工,不可申请培训补贴;参加培训10学时以上的,按实际参加培训学时申请培训补贴。申请培训补贴总学时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学时不超过30%。

  申领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在系统上线之前完成培训并申领补贴的,提供相应纸质件,盖章并扫描发至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邮箱lgqzyxlzx@lg.gov.cn):

  1.龙岗区企业员工适岗培训补贴申请表;

  2.开户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企业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深圳市缴交社会保险费的无需提供);

  4.参训员工属劳务派遣或服务外包人员的,需提供用工企业与派遣(服务)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包括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服务起止期限等内容);

  5.线上培训平台记录的培训数据(包括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培训课程、培训时间、培训时长等),由企业盖章确认;属委托第三方平台开展培训的,需提供委托协议及第三方平台出具的培训数据资料,数据资料由双方盖章确认;

  6.线下培训考勤记录表(包括培训教师和参训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培训课程、岗位、培训时间记录签名等)。

  (四)受理审核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申请审核。对特殊情况需进一步核实确认的,企业予以配合协助。审核通过的,进入公示环节;审核不通过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

  (五)公示信息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按批次对已审核通过的企业补贴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经过调查不符合补贴条件的,不予补贴并告知申请人;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但经过调查异议不成立的,进入支付环节。

  (六)支付补贴

  公示通过后次月月底前,按规定程序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的银行基本账户。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支持企业大力开展职工培训是深圳市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共渡难关、促进稳定就业的重要举措,各街道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共事务中心)应加强政策宣传,配合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做好企业指导服务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有培训需求的企业有序开展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

  (二)加强监管。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对企业开展的适岗培训进行监督,监督方式包括采取电话核查、培训台账核查、实地检查、线上实时连线等方式,对企业培训真实性、规范性进行抽查。各用工企业应积极配合龙岗区有关部门监管及审计工作,按要求做好台账管理。

  (三)诚信申报。企业应坚持实事求是、诚信申报的原则,确保所申报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主体责任。企业以弄虚作假、欺骗手段获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追回,并列入“黑名单”,3年内不得在深圳市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时记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龙岗区企业基本信息表

2.企业适岗培训开班信息备案表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2月19日

  (联系人:罗常娥,联系电话:28372359;彭辉飞,联系电话:28436978;敖荣英,联系电话:28436972)


(内容来源于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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