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万元!龙岗复产复工政策申报说明
时间:2020-03-31 15:29:00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1747
龙岗复产复工政策申报说明

 近期,龙岗区印发了《龙岗区关于支持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产复工的若干措施》(深龙府规〔2020〕1号)。

  根据若干措施的规定,目前有5大类扶持政策:

  第一,农贸市场和超市防疫消杀补贴

  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通过采购专业消杀公司开展防疫消杀所发生费用,给予50%的补贴,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不超过10万元。

  请企业自行登录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www.lg.gov.cn/bmzz/gxj/)的“通知公告”栏目,里面有详细的申报通知,请企业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申报。申报时间为:2020年3月16日至12月31日。

  第二,“四上”企业贷款贴息扶持

  这一项政策也是区内企业非常关心的政策。

  首先,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企业不需自行申报,不需自行申报,不需自行申报!在7月初开始,龙岗区工信部门将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和贷款情况,进行统一的审核,最后再通知企业进行拨付。

  “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或者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上述行业企业如果每个月向街道统计部门报送一套表月报,一般就是统计在库的“四上”企业,具体可咨询企业的统计人员确定。

  贴息标准为:“四上”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获得的新增贷款,按照其新增贷款之日起3个月内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全额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市、区的贴息可重复享受,但不能超过企业的实际利息支付额。

  第三,园区抗击疫情隔离单间补贴

  园区由专业运营管理机构运营,且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设立了独立房间或临时单间(简称隔离单间),可为园区内企业提供隔离观察服务,则对园区运营管理机构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个隔离单间300元/月,单个园区运营管理机构的最高扶持额度为5万元。

  请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管理机构应尽早向所在街道提出补贴申请,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31日。

  本项补助的申报通知已发布在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http://www.lg.gov.cn/bmzz/gxj/)的“通知公告”栏目,请相关管理机构自行登录查询并申报。

  第四,复产复工企业防疫效果奖励

  这一项奖励也是企业比较关心的内容。由于防疫效果奖励需要在疫情结束后才能申报,所以请企业不用紧张哦,只需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防控即可。我局已制定了相关操作规程,待疫情正式结束后,我局将及时在区工信局官网(http://www.lg.gov.cn/bmzz/gxj/)的“通知公告”栏目发布申报通知,告知具体事项。为便于企业申报,届时企业只需提供申请表和营业执照,而企业规模、是否发生疫情、是否复工报备等事项一律由区工信局自行核实,请企业留意。

  奖励标准为:

  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年产值超5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超30亿元不超过50亿元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

  超10亿元不超过3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超亿元不超10亿元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2、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3、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4、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5、其他非“四上”中小微法人企业:一次性奖励3千元。

  在此也向企业说明一下:企业要申报本项奖励,必须已向市、区相关部门进行复工报备,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做好防疫工作,且在疫情防控期间没有发生感染疫情事件。

  第五,企业抗击疫情隔离费用补贴

  划重点:如企业没有发生重大感染疫情事件,或发生后全部由政府部门负责了员工隔离事项,不可申请本补贴。

  如发生重大感染疫情事件,且在“企业自行隔离”和“政府隔离场所”两种方式都无法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由企业采用租用酒店等方式为员工在外自行设置隔离场所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则可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按每个隔离员工100元/人/天的标准补贴给企业,补助期不超过14天,单个企业补贴额累计不超过50万元。

  有关申报通知,也请企业留意区工信局官网(http://www.lg.gov.cn/bmzz/gxj/) 的“通知公告”栏目。

(内容来源于龙岗政府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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