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森国内首次打假案审结:假冒商标制假售假,罚款超千万!
时间:2020-07-31 17:35:00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1778
有不法分子看中其中的利润,便趁机假冒“dyson”吹风机商标,制假售假,售出价格仅700元!近日,法院审结了这起戴森“全国打假第一案”。

近年来备受热捧的戴森吹风机,几乎是小姐姐们最心仪的吹风机TOP1,这款优点包括:吹出来的头发蓬松、显发量多,干发快等等。唯一不友好的地方莫过于它的价格!小七在某宝上搜索“戴森吹风机”得到的价格多数在2300-2900区间内,相比市面上普通的吹风机,价格高了近10倍。

 

有不法分子看中其中的利润,便趁机假冒“dyson”吹风机商标,制假售假,售出价格仅700元!近日,法院审结了这起戴森“全国打假第一案”。

案情回顾:

2018年4月8日,方某、谢某成立深圳市龙岗区迪美丝奥电子商行(下称迪美丝奥商行),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方某,法定代表人谢某按照方某的要求负责总务。

2018年5月,黄某入职迪美丝奥商行工作,负责造假原料的仓储和管理。该商行先后在深圳、惠州等地开设工厂,雇佣工人30余人,从他人处采购原料配件并组织工人以流水线形式生产假冒“dyson”注册商标的吹风机,产品型号分为欧版、美版、澳版、英版及对应多种颜色等,随后由杨某负责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给下家,对外售价每台吹风机700元左右。

 

(假冒吹风机)

2018年12月14日,谢某、黄某在广东省惠州市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场查获假冒“dyson”注册商标的吹风机277台及其配件、包装材料等物品,价值19万余元。方某、杨某分别在其住处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海浦东法院经审理查明:“dyson”系于2010年3月28日在我国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第11类干燥设备、头发干燥器、手干燥器等。

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起诉的事实和罪名成立,予以支持。方某、谢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杨某、黄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同时,至案发,上述4名被告人参与生产、销售涉案假冒“dyson”注册商标的吹风机达19000余台,销售金额达1350万余元之巨,均属情节特别严重。戴森品牌吹风机在市场上有较高的知名度,且吹风机系日常生活中常使用的家用小电器,4名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涉案商标权人的商标权及消费者的权益,亦可能因假冒吹风机本身的质量隐患对最终的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其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各被告人犯罪的主观恶性均较大,不应减轻处罚或适用缓刑。

 

7月28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上海浦东法院)对戴森吹风机系列案件的主犯及主要被告人方某、谢某、杨某、黄某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主犯方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对主犯谢某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0万元。从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到生产主管、技术、销售负责人,再到采购、仓储管理人员……该制假集团里的35名被告人已分别被判实刑并处罚金,刑期从六年到一年六个月不等,罚金总额达人民币1008万元。

近年来,打击假冒伪劣工作进行得如何,相信大家在日常生活中也感受得到,制假售假相比从前有所减少,像戴森吹风机这样单价较高的制售假案件更是少见。除了公安机关的努力,也离不开商家企业的维权意识,勇敢维权才能够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否则无论是自己的品牌或是商标,都会因此“蒙灰”,随之带来的公信力及公众印象问题,更是对企业的致命性打击!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侵权请联系删除。

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运营、企业申报,来7号网

申明:转载请注明出处“7号网”,对于未注明出处者,7号网将保留付诸法律和舆论的手段用以维权!谢谢!(编辑:复古月)

分享到:

看知产资讯,找知产服务,提升客户价值

扫描二维码立即关注

©2014-2018 七号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5024104号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