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日公布的一份判决显示,只因自家晚申请46天,华为移动开放平台HiAI商标被合作方注册,而华为在申请商标无效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结果败诉!
关于华为HiAI
华为HiAI是面向智能终端的Al能力开放平台,最早是麒麟970芯片上创新设计的移动计算架构,基于“芯、端、云”三层开放架构,即芯片能力开放、应用能力开放、服务能力开放,构筑全面开放的智慧生态,让开发者能够快速地利用华为强大的Al处理能力,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智慧应用体验。经过近两年从1.0到2.0的建设,华为HiAI生态已初具规模。
为何是合作方抢注?
2017年5月开始,华为为在5G研发试验第三阶段NSA测试,选择了亮风台合作,展示AR 5G应用商用场景等。
2017年9月2日,华为发布麒麟970,同时在麒麟970基础上,向公众展示了HiAI芯片。
2017年9月25日,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代理机构,提交了HiAI第9类“26602286”号商标注册申请,2018年9月14日,亮风台的申请获得注册公告,成功拥有HiAI第9类商标权。
2017年11月10日,华为通过代理机构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注册HiAI商标用于第9大类商品和服务。但2018年7月10日,华为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
仅仅因为,华为提交HiAI商标申请比亮风台晚了46天。
商标纠纷持续近3年,一审仍败诉
2019年3月12日,华为对亮风台公司注册的第26602286号“HiAI”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华为认为,亮风台的行为属于恶意抢注,且两公司属同一行业领域,双方曾有业务往来,对方明知此点,仍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有违诚实信用原则。
亮风台公司认为,该公司申请注册诉争商标完全系善意:Hi,是英文“你好”的意思,AI是人工智能英文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缩写。Hi与Ai并非臆造词汇,均具有正面意义,同业者共同想到的可能性极高,不应因原告的庞大体量及市场影响力而受到特别优待,否则,难免有违市场自由竞争。
国家知识产权局最终裁定:亮风台注册的HiAI商标在智能眼镜、数据处理设备等7项商品中无效,但在3D眼镜、头戴式虚拟现实装置、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商品中合法。
华为对此裁定表示不服,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产法院认为:在亮风台申请HiAI商标之前,华为确实在移动计算架构商品上进行了在先使用,但不足以证明诉争商标申请注册日之前,华为在3D眼镜、头戴式虚拟现实装置、便携式多媒体播放器这三类商品中也使用了,且它们不属于类似商品。所以判决维持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
华为一审败诉,是否继续上诉还未可知。
小道消息
针对“抢注”一事,亮风台公司内部人员曾向媒体表示,“亮风台是成立于2012年的AR公司,英文名HiScene,以AR/AI为核心技术,产品和方案系列商标都是从‘Hi+’延展,HiAR主品牌自2014年起注册、使用,其他商标还有HiAR Glasses、HiLeia等等。AI为AR提供底层技术支撑,HiAI与其他商标一样,是亮风台对自身技术产品迭代的前瞻规划。”
针对这一审判决结果,一位华为内部人士曾向媒体称,“华为正在与亮风台协商,毕竟是合作伙伴”。
一句话总结
市场未动,商标先行!!!
这句话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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