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申请人可继续指定欧专局为国际检索单位
时间:2022-08-24 09:00:00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2778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和EPO共同发布联合公报,宣布两局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延期一年至2023年11月30日。根据该项目,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申请可以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适用于以英文向CNIPA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的PCT申请,延长期内限额为3000件。由欧洲专利局完成国际检索的申请将无需进行欧洲补充检索。

中国公民和居民可以继续选择欧洲专利局(EPO)作为其根据《专利合作条约》(PCT)以英语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国际检索机构。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和EPO共同发布联合公报,宣布两局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延期一年至2023年11月30日。根据该项目,中国申请人提交的PCT申请可以选择EPO作为国际检索单位。试点项目适用于以英文向CNIPA或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提交的PCT申请,延长期内限额为3000件。由欧洲专利局完成国际检索的申请将无需进行欧洲补充检索。

这一决定是基于对自2020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试点项目的积极评价。当时有超过270名申请人积极参与了该试点项目,其中包括大学、研究机构和个体申请人。特别是,中国本土和总部在中国的国际公司都对在欧洲及时地获得专利保护表现出了浓厚兴趣。通过由EPO进行国际检索,该试点计划的参与者在进入欧洲阶段之前可以获得更大的法律确定性,并可以使其欧洲PCT申请更快地进入审查程序。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对这一进展表示欢迎,他认为:“该试点计划是我们与CNIPA战略合作的另一个富有成效的成果,它为所有对欧洲市场感兴趣的中国PCT申请人提供了一个实用的替代方案。我们非常乐于延长该试点计划的期限,因为它将在EPO的审查阶段为用户提供更多的时间、创造更多的机会来评估预期的收益。”(编译自www.epo.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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