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依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实施细则》、《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操作规程》
一、政策依据:《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知识产权与标准战略促进项目分项资金实施细则》、《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项目操作规程》
二、支持对象:
1、在南山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经营的非公开上市企业;
2、企业须通过区科技创新局认可的银行、中介机构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且贷款担保或反担保方式仅限于知识产权质押和股东(包含但不限于企业实际控制人)夫妇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3、按期还清贷款本息。
三、支持形式:
对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
著作权、商业秘密)质押方式在银行取得贷款所产生的中介费用(包含评估费、担保费等)和利息进行补贴。
四、支持额度:
1、对单个企业中介费用补贴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且不超过贷款金额的2%;
2、对单个企业利息补贴不超过贷款金额的3%。
3、对单个企业每年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