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对贯标奖励10万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于2012年07月26日发布的《湖南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推广工作实施办法》第6条之规定,贯标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为湖南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优秀单位,或者合格单位的,将由省知识产权局、省经信委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向发放“湖南省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单位”牌匾(或优秀、合格单位牌匾),并给予相应的经费和政策支持。奖励金额为10万元。 长沙市知识产权局对贯标奖励10万元 根据长沙市知识产权局于2017年07月23日发布的《长沙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第6条之规定,贯标试点期满后经市知识产权局验收合格的,给予5万元经费支持。历年试点企业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在企业已获经费支持的基础上,按照支持总额1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足。对未纳入市知识产权局贯标试点,自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自行通过第三方认证机构认证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对贯标奖励10万元 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委员会于2015年6月9日发布的《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专利驱动创新发展鼓励办法》第13条之规定,对通过知识产权管理贯标工作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注:该办法有效期三年。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对贯标奖励5万元 根据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2月27日发布的《长沙高新区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第14条之规定,对于园区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并新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29490-2013)认证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注:该政策有效期三年。 (编辑: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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