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开始了!最高奖励5万元
时间:2018-06-13 14:48:46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4594
首次认定奖补5万元,重新认定奖补3万元。

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8〕133号)要求,请各相关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和附件3)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高企业认定奖补信息表(附件1)于2018年6月20日前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局工作邮箱yanwending@szlhq.gov.cn。


  注意事项:


  1.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XX公司国高企业认定奖补资料”;邮件附件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本公司营业执照存电子档后命名)和“XX公司国高企业认定奖补信息表”(下载附件1填写信息后更改文件名);

  

2.国高企业认定奖补信息表(附件1)中的信息务必完整准确,账户必须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3.本次奖励为市级层面对国高企业的认定奖补,首次认定的奖补5万元,重新认定的奖补3万元。区级层面本年度对国高企业的资助奖励尚未开始。

  

4.由于企业数量较多,请各相关企业尽早提交资料。

  

5.联系人:陈先生,23332786

  

陈先生,21049437

  

附件:1、国高企业认定奖补信息表.xlsx


2、2016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企业名单.xlsx


3、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企业名单.xlsx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6月12日

  

(内容来源于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分享到:
版权及免责声明

1,"七号网"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本网注明"来源:七号网"的,其版权均为深圳市七号网络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七号网"许可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七号网",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七号网" 未注明"来源:七号网“的文章、资料、资讯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来源:七号网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maob@centips.com,我们将及时处理。

看知产资讯,找知产服务,提升客户价值

扫描二维码立即关注

©2014-2018 七号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5024104号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