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下达2016年、2017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资金的通知》(深科技创新〔2018〕133号)要求,请各相关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2和附件3)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高企业认定奖补信息表(附件1)于2018年6月20日前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局工作邮箱yanwending@szlhq.gov.cn。
注意事项:
1.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XX公司国高企业认定奖补资料”;邮件附件文件名称统一格式为“XX公司营业执照”(扫描本公司营业执照存电子档后命名)和“XX公司国高企业认定奖补信息表”(下载附件1填写信息后更改文件名);
2.国高企业认定奖补信息表(附件1)中的信息务必完整准确,账户必须为公司基本存款账户;
3.本次奖励为市级层面对国高企业的认定奖补,首次认定的奖补5万元,重新认定的奖补3万元。区级层面本年度对国高企业的资助奖励尚未开始。
4.由于企业数量较多,请各相关企业尽早提交资料。
5.联系人:陈先生,23332786
陈先生,21049437
附件:1、国高企业认定奖补信息表.xlsx
深圳市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2018年6月12日
(内容来源于龙华区科技创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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