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万!南山区2018年企业研发投入资助申报开始
时间:2018-09-20 15:26:39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2839
关于南山区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申报的通知

一、政策内容


引导区内科技企业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按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总额3%的研发投入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支持金额按该企业在南山纳税申报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纳税总额核算。


二、设定依据


1、《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2、《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实施细则(试行)》


三、申报对象和条件


申报对象:在南山注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企业


申报条件:


(1)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5亿元以下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10%;上一年度营业收入总额15亿元及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例不低于8%;


(2)在南山区上一纳税年度纳税总额不少于100万元,且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不少于100万元。


四、资助方式


本资助计划属核准类,实行单位申报、材料审核、社会公示、政府决策的原则,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和事后补贴制,受资助项目无需验收。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登陆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网上提交项目申报材料;


(二)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受理单位申请、初审项目申报材料,区科技创新局复审项目申报材料; 


(三)申请单位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按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四)区科技创新局拟定资助计划;


(五)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组织对申请单位的注册情况、在地统计开展情况、商业贿赂和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核查;


(六)拟资助项目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七)区专项资金领导小组审定;


(八)下达项目资金资助计划;


(九)拨付资助经费。


六、所需材料


1、登录南山区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填写《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创新分项资金企业研发投入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2、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成PDF文件上传);


4、由税务部门(国税、地税)开具的单位上年度完税证明(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5、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税务申报系统下载后上传);


以上材料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或采用附件形式在线提交。


接到提交纸质材料通知后将上述材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胶装成册(不能装订)并按要求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提交,所需材料中扫描件均需核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


七、申报时间和办理时限


每年安排1-2次集中受理单位申请,具体受理时间以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资助计划下达1个月内受资助单位须办理资金拨付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附则


本计划责任部门为南山区科技创新局,本操作规程由其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内容来源于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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