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开展2016年度深圳龙华新区专利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8-09 16:38:21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3186
2016年8月19日前,深圳龙华新区将开展专利讲评审工作,相关具体通知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龙华新区专利奖的申请对象应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龙华新区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担保风险补偿的担保机构除外)、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
      2、具有龙华新区常住人口户籍的个人; 
      3、在龙华新区工作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者《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4、在深圳市以及在内地全日制大专院校学习的龙华新区户籍学生。
 
      (二)专利奖授予符合以下条件的组织、自然人:

      1、在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取得专利的所有权,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①专利所有权人的主要起草单位(前6名含第6名)是在龙华新区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
      ②专利所有权人的主要起草人(前6名含第6名)是在龙华新区工作、学习或居住三年以上的自然人。

      2、申请专利项目为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在龙华新区范围内实施;

      3、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做出重大发明创造,其技术创新性突出,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或知名产品;或对传统产业进行改造,显著增加传统产业的技术含量;或解决了行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技术难点问题;或对产品的技术、构造或者其结合做出重大创新;对推动本行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起到重要作用;属于该行业的核心技术。 

      4、专利实施后,显著提高市场竞争力,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发明人或设计人纠纷、撤销请求和宣告无效请求等情况。

      6、属于合作完成的项目申请新区专利奖的,申请前须征得合作各方的书面同意,且出具未就相同项目在本市接受过资助或奖励的承诺书。
 
      二、组织与评审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负责组织协调评审工作。
 
      三、材料申报要求
 
      申报材料按材料申报要求准备,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8月19日申报截止。联系人:李小姐、张先生,联系电话:23330322,EMAIL:ZhangJun1@szaic.gov.cn,传真:23330320,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华新区大和路市场监管局403室。

     

分享到:
版权及免责声明

1,"七号网"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本网注明"来源:七号网"的,其版权均为深圳市七号网络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七号网"许可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七号网",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七号网" 未注明"来源:七号网“的文章、资料、资讯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来源:七号网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maob@centips.com,我们将及时处理。

看知产资讯,找知产服务,提升客户价值

扫描二维码立即关注

©2014-2018 七号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5024104号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