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
时间:2016-11-30 11:27:20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6548
为推动海南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鼓励自主创新发明创造,提高海南省人民群众的专利保护意识,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要求和海南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推动海南省经济建设发展,鼓励海南省发明创造,促进海南省专利人、发明人自主创新,推动全省经济建设和社会的全面发展,根据相关法规和海南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原《海南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琼科〔2005〕40号)同时废止。具体原文如下:

        第一条 为鼓励发明创造,促进自主创新,推动全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申请资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按照无偿资助、择优支持的原则,资助获得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第三条 资助对象为在本省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和个人。

        第四条 资助条件。
        1、申请资助的专利应有市场应用前景,符合我省的产业政策;
        2、专利资助申请应自专利授权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第五条 资助标准。
        费用资助按从专利申请到授权实际缴费额核定,但发明专利每件不超过3000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不超过1000元。

        第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
        1、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
        2、专利权有争议的;
        3、已获得各级政府部门同类性质资助的;
        4、同一单位或者个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多件内容明显相同的专利申请的;
        5、提交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或者指使他人提交明显抄袭现有技术或者现有设计的专利申请的;
        6、其他相关规定不予资助的。

        第七条 申请资助需提供的材料。
        1、海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可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或到省知识产权局实施处领取);
        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3、专利证书;
        4、相关缴费发票;
        5、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本省居住证;
        6、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副本、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申请材料除海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和委托书外均提交复印件,办理时应出示相应的原件供核对。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第八条 专利资助费的给付。
        1、省知识产权局对提出专利申请资助的项目进行审核,是否符合资助条件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2、办理专利资助费给付时,申请人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需要转帐的单位应出具准确的单位名称、开户行、帐号和单位收据。

        第九条 经审核批准的专利资助,自告知之日起,6个月内不领取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第十条 申请资助的单位及个人提供的材料及凭证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一经查实,已资助的费用全数追回,并追究其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海南省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08年5月1日起实施,原《海南省专利申请资助办法》(琼科〔2005〕40号)同时废止。
 
海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

编号: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号   专利申请日  
申请人
(申请单位)
  授权公告日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联 系 地 址   邮 编  
申请资助金额 大写: 仟 佰 拾 元 小写: (元)
申请人签章

(个人申请)签字:
身份证号:
                                   
 
(单位申请)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核定金额(大写): 仟 佰 拾 元
小写: (元)


签名: 年 月 日
实施处复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局领导审批意见:

(盖 章)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本表适用于个人及单位,单位申请资助的须加盖公章。
申请人须提交:
1、海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2、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3、专利证书; 4、相关缴费发票;5、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或本省居住证,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6、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副本、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以上申请材料除《海南省专利资助申请表》和《委托书》外均提交复印件,办理时应出示相应的原件供核对。提供的申请材料一式二份,统一使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
             
 

(编辑:布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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