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区级科技加速器认定资助
时间:2018-04-11 16:42:57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2462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3年给予场地租金实际支出50%、每年最高30万元扶持。对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连续3年给予场地租金实际支出50%、每年最高20万元扶持。 对获得各级创新创业比赛前三等次的科技型企业,连续3年给予场地租金实际支出50%、每年最高10万元扶持

有效期:2018.04.11-2018.08.31


申报企业类型: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在龙岗区注册、登记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机构;在龙岗区建设的科技企业加速器。


申报条件:

(一)建设运营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二)有明确的产业导向,产业定位与发展方向须为高新技术、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

(三)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拥有高素质的专业化管理团队;实行市场化运作管理,与高端创新资源对接。管理团队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和运营能力,加速器专职管理人员10人以上,其中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6人以上。

(四)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其中用于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租售的面积占比2/3以上,作为加速器用途使用期限5年以上,场地具有合法产权,产权关系明晰。

(五)产业服务功能完善,配套服务设施齐全,能够为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提供发展空间,以及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技术平台、投融资平台等深层次专业化服务。

(六)建立与科技企业孵化器对接机制,并建有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从孵化器快速入驻的通道。建立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准入机制,优选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入驻。

(七)在加速器内以及与加速器紧密合作的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强,可为高成长期科技型企业提供资本、信息、咨询、人才、市场、技术开发与交流、国际合作等多方面服务。


主要材料要求:

(一)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验原件);

(五)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非事业单位提供);

(六)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

(七)场地房产证或委托授权管理证明(验原件);

(八)入驻企业或项目租赁协议或意向书,或孵化项目服务协议(验原件);

(九)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

(十)科技企业加速器建设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分享到:

看知产资讯,找知产服务,提升客户价值

扫描二维码立即关注

©2014-2018 七号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粤ICP备15024104号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松坪山路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