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技术标准研制激励
时间:2018-04-17 15:04:52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5314
技术标准研制激励,主导国际标准研制的,给予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100万元激励;非主导但参与标准研制的,给予项目实际投入25%、最高50万元激励。

资助福利


(1)主导国际标准研制的,给予项目实际投入50%、最高100万元激励。

(2)非主导但参与标准研制的,给予项目实际投入25%、最高50万元激励。


事后资助


常年受理(8月31日前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当年的项目。9月1日-12月31日间提交的项目原则上作为下一年度的项目)      

纸质材料提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电子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在龙岗区注册、纳税的科技型企业


(一)在龙岗区内注册、纳税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组织;

(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前5名起草单位之一;

(三)该技术标准已公开发布;

(四)在技术标准公开发布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

(一)登录深圳市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www.kjj.lg.gov.cn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同时查验原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复印件;

(四)标准研制费用支出明细清单原件(加盖财务章);

(五)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包括技术标准研制项目投入费用及明细)(验原件);

(六)其它相关资料:


1、国际标准研制扶持应提交下列材料:


(1)标准发布机构的会员或成员证明及由标准发布机构提供的参与相关标准制定的有效证明文件(验原件);

(2)方案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以及由ISO确认的可发布国际标准的组织采纳的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


2、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研制扶持应提交下列材料:


(1)公开发布的技术标准文本(验原件)。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非空白页(含封面)需连续编写页码,装订成册(胶装)。  


办事窗口: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5点45分(节假日休息)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89239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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