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大学生创业补助
时间:2018-05-09 16:25:30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3790
补助范围:1.发明专利申请与授权补助,实用新型授权补助;2.商标注册补助;3.著作权登记补助。

补助对象:在高等院校就读期间或毕业两年以内初次在本市创办企业,并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大学生。


补助条件:

1.大学生创办企业从登记注册之日起两年内;

2.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及著作权的权利人(所有人)是大学生创业企业。


补助标准:如下补助标准从2014年1月27日(含)起执行:

1.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国内发明专利的,进入实质审查后,按2000元/件标准补助,获得授权后追加补助3000元/件 ;申报实用新型获得授权后按300元/件标准补助; 申报国外专利补助依照本细则第五条的规定执行。(申报人同时符合本细则第四条和第七条规定的,一件专利只享受一种类型的补助)。

2.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注册商标费用补助的,按照国家商标局收款凭据实际费用给予补助,但最高不超过1000元/件;不同类别产品注册同一商标的只补助一次。

3.大学生创业企业申报著作权登记补助标准

 (1)登记费在300元以下(含300元)的,申报人为单位的按照著作权人实际缴纳的登记费用的80%给予补助;申报人为个人的按照著作权人实际缴纳的登记费用的100%给予补助。

 (2)登记费在3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按照300元/件给予补助。

 (3)登记费超过1000元的,按照500元/件的标准给予补助。

 (4)系列作品只补助第一件。


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盖章),法定代表人是大学生本人。

2.由长沙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的大学生创业证明。

3.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备复印件)。

4.个人身份证(备复印件)。

5.(1)发明专利申请的补助:交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费和实质审查费收费收据(均备复印件)。

 (2)发明专利授权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补助:交专利证书复印件 。

 (3)商标注册补助:交缴费凭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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