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5-24 17:20:22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1983

各有关单位:

为打造深圳标准,全面推进深圳标准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标准创新活动,加快标准成果产业化进程,提高全市产业和科技竞争力,根据《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深府〔2016〕87号)、《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深市质规〔2017〕7号)的有关规定,我委决定开展2018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申请工作。为此,我委制定了《2018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申请指南》,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18年度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申请指南


一、申请时间

(一)网络填报时间为2018年6月1日至2018年7月24日。请各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材料的提交打印工作。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为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7月31日。


二、申请单位条件 

(一)申请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注册(登记或依法设立)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二)申请单位必须是该标准项目的主导制定完成单位。主导制定完成单位按如下方法确定: 

1.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主导完成单位为该标准的第一起草单位。如果第一起草单位为非深圳市注册的单位,而第二起草单位为深圳市注册单位,且第二起草单位能够提供该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出具的在该标准制定中发挥关键作用的书面证明,则确定第二起草单位为主导完成单位,由第二起草单位组织申请;如果第一起草单位为深圳市机关单位,则该标准不得申请奖项。 国际标准主导完成单位为在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且其提案唯一被采纳为该国际标准核心内容的在深圳市注册单位。  

2.国际标准主导完成单位为在国际标准制定工作中发挥了关键作用、且其提案唯一被采纳为该国际标准核心内容的在深圳市注册单位。


三、申请项目条件 

该标准项目必须已经正式批准发布,且实施时间在二年以上四年以内。实施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4日期间,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国际标准组织批准发布的国际标准。国际标准的范围为:ISO、IEC、ITU等国家标准委认可的国际标准组织所制定的标准,以及其他重要的国际性标准组织制定的国外先进标准。 

(二)经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国家标准。 

(三)经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并已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行业标准。 

(四)经深圳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的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 

(五)申请的标准项目应当符合《深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项目已经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政府科技奖励的不得再申请。


四、申请方法 

(一)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政务公开--办事信息公开--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在线申办进行网上申报。

(二)系统受理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三)书面材料提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南侧首层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 社会民生链条29-42号窗口。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45。


五、须提供的书面材料清单

申请单位须提交下列书面材料(一式7份,A4规格纸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供评审专家使用): 

(一)《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申请书》(原件,网上申请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二)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法人登记证或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验原件,需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四)已经发布实施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文本(原件);

(五)法定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文件(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六)标准项目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深圳市技术标准文件且申请单位为该标准项目第二起草单位的(第一起草单位为非深圳市注册的单位),应提交该标准归口管理单位出具的主导制定该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标准项目为国际标准的,须提交主导制定该标准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标准项目的技术水平证明(如标准审查时的专家评审意见、项目鉴定结论等)(提交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九)标准项目的经济及社会效益证明(可由相关主管部门出具,也可由企业自行说明,证明须包含详尽的经济及社会效益数据、具体实例等,数据必须真实,不能虚构、夸大,能体现本标准的研制实施对提升经济及社会效益所起到的作用。并将以下材料:《本企业标准化工作案例》、附件1《标准制修订费用投入明细清单》和附件2《经济效益评估表》、《社会效益评估表》作为经济及社会效益证明文件的附件上传到申请系统)。


六、其它事项 

(一)申请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二)申请单位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数据,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深圳市科学技术奖(标准奖)的,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告,并取消其申请资格3年;已获奖励的,由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报市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并追回证书和奖金。 

(三)申请单位近三年内有骗取政府资助、偷税漏税、走私及其他不守法经营行为的,经相关部门确认,一律取消奖励资格。 

(四)申请单位须自主申请,不得接受第三方合作申请服务,违者取消参评资格。申请单位工作人员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时需出示工作证或本单位授权委托书,凡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申请的,一律不予受理。

(五)所有申请材料不予退还,请各申请单位自行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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