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辖区各企业:
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对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我局3月8日起开始受理2019年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相关扶持项目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批次仅受理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资助项目;
二、1.请各街道引导辖区企业到“光明政府在线→网页底部【内设机构】选经济服务局→通知公告→《光明新区经济服务局转发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下载附件查阅《深圳市光明新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
2.请各企业将纸质材料及相关电子文档提交至光明区经济服务局企业服务科(实施细则申请表详见附件,请务必按细则所列顺序将申请表连同所有申请材料胶装成册,并与扫描的申请材料(pdf格式)一起用U盘拷来,谢谢配合!)。
三、受理时间为2019年3月8日—4月8日。
四、各申报主体必须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准确(我局将协同有关部门对数据进行核对),对于弄虚作假、串通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查明,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专此通知。
附件:
深圳市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做大做强资助资金申请表.doc.doc
深圳市光明区经济服务局
2019年3月1日
(内容来源于光明区)
1,"七号网"上的内容,包括文章、资料、资讯等,本网注明"来源:七号网"的,其版权均为深圳市七号网络科技创新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公司、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已经得到"七号网"许可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七号网",违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2,"七号网" 未注明"来源:七号网“的文章、资料、资讯等均为转载,本网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 来源:七号网 " ,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果本网所转载内容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maob@centips.com,我们将及时处理。
看知产资讯,找知产服务,提升客户价值
扫描二维码立即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