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活动启动,每人奖励10万元!
时间:2019-06-19 15:08:12 来源:世纪恒程 阅读量:3041
有才的你看过来!第四届“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活动启动啦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营造良好人才环境,根据《关于实施人才强区战略 打造“梧桐人才”高地的若干措施》(深盐府[2016]10号)及《“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办法》(深盐府[2011]29号)《第四届“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区开展第四届“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人数

 

在盐田区连续工作2年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19年6月30日。有特别突出贡献者,不受此限),在我区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工程技术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创造出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各类优秀人才,不受国籍和户籍限制。

 

评选人数8-12人。

 

二、评选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在近5年取得以下业绩之一,均可推荐申报:

 

(一)获得省级以上科技奖项,并由此为我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科学领域产生较大影响。

 

(二)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文物、体育等社会科学领域为我区取得优异成绩,在国内产生较大影响。

 

(三)在科研与教学工作中,学术研究、教学理论、方法和管理有独特创造,成绩显著,在全市享有较高声誉。

  

(四)在医疗与卫生领域,带领本学科持续发展,并在重大疾病诊断治疗、预防控制和科技创新等方面跻身全市先进行列,技术水平在同行业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为本区做出突出贡献。

  

(五)在旅游、物流、生物制药、信息服务等行业为我区做出突出贡献,经济效益显著,并在全市产生较大影响。

  

(六)在本职业(工种)技术革新改造中,总结出先进操作技能、方法,或者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技能等方面为我区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其他领域,积极进行创造性劳动,取得具有重大影响的创新成果,为我区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深圳市科技创新奖“市长奖”和“鹏城杰出人才奖”获得者不再参加本届评选。前三届“盐田杰出人才奖”获得者原则上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三、评选程序

  

(一)人选推荐

  

“盐田杰出人才奖”分单位推荐和同行专家推荐两种方式。

  

1.单位推荐

  

(1)推荐方式:用人单位根据《“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办法》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有主管部门的单位,需逐级向上推荐,主管部门根据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主管部门再择优向区委组织部推荐;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直接向区委组织部推荐。

  

(2)推荐名额:原则上一个行业或系统推荐的人选不超过3人,每个单位或企业推荐的人选不超过1人。

  

(3)申报材料:各单位、主管部门向区人才工作局推荐人选时,需同时提供《“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盐田杰出人才奖”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推荐人选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或荣誉证书、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以及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

  

2.同行专家推荐

  

(1)推荐方式:无工作单位的人才,可由2名以上深圳市级领军人才联名向区人才工作局直接推荐。

  

(2)推荐名额:每位深圳市级领军人才推荐的“盐田杰出人才奖”人选不得超过2名。

  

(3)申报材料:同行专家推荐的人选需提供2名以上深圳市级领军人才出具的书面联名推荐信,《“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推荐表》一式两份、推荐人选的个人业绩证明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奖励或荣誉证书、技术技能水平、主要技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各1份,以及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

  

(二)资格初审及候选人公示

  

区人才工作局在人选推荐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的初审工作,审核合格人选列入候选人名单,经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在盐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7天。

  

(三)实地走访

  

区人才工作局组织成立“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走访组,围绕候选人的思想道德、学术研究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成就与贡献、行业(社会)影响力等方面内容开展实地走访,形成走访材料。

  

区人才工作局同时就候选人情况征询有关部门意见。

  

(四)专家评审会

  

区人才工作局会同区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委会,经候选人答辩、专家评审、投票评价等程序,确定人选排名。

  

(五)提名人选审定及公示

  

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审定提名人选,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四、获奖待遇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获奖人员予以表彰,按规定颁发证书及每人10万元奖金,并可根据盐田区有关人才政策享受相应待遇。

  

五、材料报送

  

(一)请各部门(单位)于2019年7月31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A4纸,Word格式)报送区人才工作局,地址:盐田区行政中心711办公室。联系人:曾祥龙、王召龙,联系电话:25229416、25227033。请务必按时限要求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请同时将推荐表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发送至盐田区人才工作邮箱(yantianrencai999@126.com)。

  

(二)本通知及相关表格将上传至盐田区人才工作QQ群:694116848,各单位工作人员可加入群下载,申请加入请按“单位+姓名”格式备注。

  

六、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是我区年度人才工作重要任务,是发现人才和激励人才的有力举措,是宣传我区人才政策和优秀人才的良好机会。各单位要在区委组织部统筹协调下开展工作,做到高度重视、周密准备、通力协作、务求实效,确保评选工作有序顺利,圆满实施。

  

(二)严格评选规定。评选要严格执行有关办法、文件的规定,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广泛听取专家及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推荐人选要如实申报各项材料,各单位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推荐、严格把关,确保评选各个流程环节程序严谨,规范透明,把真正符合条件的杰出人才推荐上来。(三)严肃工作纪律。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组织实施过程应严格遵循各项规章制度,按章办事,厉行节约。工作人员应遵守评选有关规定,注重自身形象,注意言行举止,自觉抵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附件:


附件1 第四届“盐田杰出人才奖”评选工作方案.doc


附件2 第四届“盐田杰出人才奖”人选推荐表.doc


附件3 第四届“盐田杰出人才奖”推荐人选汇总表.doc

盐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13日

 

(内容来源于盐田区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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