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华新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措施(2015年修订)的通知》(深龙华办〔2015〕38号)以及《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我局决定开展2019年龙华区品牌、标准化战略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龙华区实施品牌、标准化战略资助的项目要求详见《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附件1),各类申请表格见附件2。
二、受理类别
品牌类:广东省名牌产品、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3,复印件需盖公章,其中纳税证明需提交近三年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一式两份。
标准化类:承担国际国内TC/SC/WG工作或担任国际国内TC/SC/WG委员、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深圳市技术标准、制定由发明专利转化而成的企业标准、承办国际标准化组织年会等、企业标准联盟机制培育、标准化良好行为认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申请材料清单见附件4,复印件需盖公章,其中纳税证明需提交近三年的国税、地税纳税证明,一式四份。
三、受理范围
获奖(证)或项目完成时间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的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资助项目。
四、受理时间
以上资助类别自2019年2月1日起,全年内均可受理。资助资金将根据资助类别、受理时间先后及评审进度,按批次发放。
五、受理地点
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取号办理(综合业务),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与清湖路交汇处国鸿大厦A座一楼。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倪先生;联系电话:23330236。
附件:
附件1-龙华新区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版).docx
附件2-深圳市龙华区实施品牌、标准化战略资助相关申请表格.zip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
2019年1月24日
(内容来源于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龙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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